實施的時機仍在思考,基本上應該要在了解班上成員程度之後建立。
以數學為例,
將班上數學程度較優的,擇出五至六名,擔任講師。
然後以這六名講師為核心,將全班區分為五至六組。如此每組人數約在六人左右。
分組時,要採異質分組。將成就偏弱的人平均分佈至各組。
1.
課堂時間40分鐘,扣除零碎事件時間五分鐘。約35分。
老師講課20分鐘。剩下的時間習寫練習。
小講師於此時負責指導組中程度較弱的同學完成習寫。
並視察其他組員完成的情形。
2.
每週兩節課,安排數學該單元習寫練習。
小講師能於之前先完成習寫內容。此時則負責指導程度弱勢之組員。
小講師之權利與義務:
1.平時成績額外加分。若所指導的弱勢學生單元考核達到標準。平時成績依人次加分。
2.能優先完成單元習寫。
3.每位小講師輪流出單元考核題(以數學甲乙本為基本題型範圍,7:3)
4.可於組內指派助手協助分工。
0 意見:
張貼留言